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关于开展文明校园创建督导检查工作的预备通知

作者: 时间:2019-01-10 点击数:

各党委(党总支)、各部门、各单位:

   为了迎接2019年省级文明校园复评工作,为进一步推动我校文明校园创建活动深入开展,根据中央文明委、省文明办有关工作部署要求,学校拟于2019年3-5月对文明校园创建工作进行督导检查。现将相关事宜通知如下:

一、工作安排

    1.单位自查(2019年1月1日——2019年3月中旬)

请各单位根据《关于进一步深化文明校园创建活动的实施意见》(曲师大委字〔2018〕27号)中创建目标、测评细则及任务分工,紧扣六个“好”,认真开展自检自查,并提交自查报告。自查报告须从文明校园创建工作组织机构、规章制度、内容与形式、活动记录与档案管理、存在的不足及改进措施等方面,客观准确反映本单位文明校园创建工作开展情况。

    2.现场检查(2019年3月下旬——5月中旬)

   学校将组织专门工作组,深入各单位进行现场督导检查。主要通过听取汇报、现场查阅相关存档资料、召开座谈会等形式进行。督查的主要内容有:

(1)文明校园创建活动计划制定和完成情况,创建档案情况,创建制度建设和执行情况等。

   (2)思想道德建设、领导班子建设、教师队伍建设、校园文化建设、优美环境建设、活动阵地建设情况。

   (3)文明校园创建纳入年度工作计划、重要工作日程情况,作为考核、评先评优、职称分配比例等重要参考情况。

(4)文明创建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和合理建议。

二、工作要求

1.要充分认识文明创建工作的重要性,切实增强责任感,坚持一把手负总责,把组织实施好创建工作纳入重要工作日程,全面深入开展自检自查工作,并严格按照时间节点报送自查报告。

2.要以本次督导检查为契机,以查促建,践行“创”的行动、凸显“建”的成效,推动文明校园创建向更高层次、更高水平迈进。

3.请各单位于3月10日前,将自查报告发送至邮箱qfnuxcb@163.com,标题请注明“XX 学院(单位)文明校园创建自查报告”。

联系人:佀黎明 咨询电话:4456351

党委宣传部

2019年1月8日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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